Tuesday, April 21, 2009

Remember Me?

早上從家裡到公司的路程,約莫一個小時,而這個小時除了聽音樂和吃早餐,偶爾會看報紙,最大部分時間,我都會拿一本小說出來啃,除了一早讓自己的腦子可以動一下之外,也藉著他人創造的故事,反觀自己的人生。

還記得我嗎?是之前電影:購物狂異想世界作者:蘇菲金索拉的新書,說女主角因為車禍醒來,導致最近三年的記憶喪失,除了記憶被莫名的抹去之外,他的人生也整個大改觀,從一個醜小鴨搖身一變為事業女強人,有著幹練的商場行為,和火辣的身軀,不僅如此,還嫁給地產帥哥,住在一個奢華的豪宅,享受著所謂的豪宅生活。看似美好的生活環境,就在找回記憶同時,她也發現到以前的好姊妹完全反目,公司裡的人會扯她後腿,愛她的老公和他明算帳,喜愛美食的她卻不吃碳水化合物了,彷彿她一覺起來,醒在一個很漂亮的身體裡,卻完全沒有三年前她的個性,因此,她得找回自己這三年的記憶,同時也要去彌補這三年中自己索犯下的錯誤,期待能拼湊出一個完整的自己。

自從去年香港回到台灣,也七個月了,和你完全沒有見到面,就連街上的偶遇也沒有,兩個人就這樣在這個城市裡,過著平行式的生活。朋友間形成一股有你沒我,有我沒你的默契,你拒絕接收我的消息,我也開始對你的故事不在乎,就這樣地過著每一天。每個人都有選擇的權利,也都有自己生活的權力,選擇遺忘,是你的決定,而我也透過拓展新生活,蓋過原本的記憶。昨晚在健身房遇到很久沒見的朋友,他和他的在一起三年的前男友可以一起做著運動,兩個人甚至還住在一起,沒有選擇遺忘作為他們分手的選項,心理卻不禁暗地的羨慕起他們。同時在想如果和你這樣遺忘下去,我不禁擔心,哪天在路上巧遇,你,還記得我嗎?

7 comments:

莫維平 said...

不會遺忘..
只是試著遺忘..

NEO said...

Don't forget about us - this song for u.

:: 子源 :: said...

不會忘記吧?
有些人是永遠都忘不了的

最多只是逃避

Max said...

我知道是不會忘記的。沒有人可以抹去記憶,除非他也發生車禍吧!只是,我在想當初的我,可能真的很過分吧!如果可以,我寧可忘記當初的我。btw, thanks for the song, i love it.

Mike Wong said...

忘記一個人的相貌倒不會, 但是忘記的可能是當初對那人心動的感覺和分手時嫌惡記憶.

Max said...

其實就是喜歡那部分忘記了,有點可惜。

Anonymous sa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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