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June 05, 2008

2 Times a Day?

What a fuck, my car was towed 2 times a day.
Yesterday was really not my day!

昨天下午很開心的去朋友家打麻將,想說他家在小巷子裡,索性就將車子放在路口,因為以前來這邊打排也都停這位子,沒有發生任何問題,故我也沒有想太多就趕緊停好車上樓,準備來個大開殺戒,大概四個小時過後,是成功的殺了大家,下樓準備拿車時,就沒看到車了,徒留地上的白色字體,清楚地寫著我著車號和拖吊場的電話,就這樣,2100的新台幣就沒有了。

掃除了下午的不愉快,想說到東區去吃個飯,看了一下手錶大概是七點,記得以前傍晚到東區都停在貨車格,印象中貨車格是五點以後就可以停車了,故也不疑有他,就豪氣的停好車準備去吃飯,和朋友吃飯總是很開心,到了午夜大概十二點半準備要回家,走到我的停車地方,怎麼一台車沒有,只看到熟悉的白色字體,彷彿是下午的那排字體跑到晚上來和我開玩笑,確認過後這不是個笑話後,攔了輛計程車到拖吊場去,又是2100,錢是付了,但氣還沒消,就打電話到交通大隊去抱怨一下,怎麼以前停車都沒事,就那天會吊車,得到的回應是政策有改,要我自己要注意標誌。

一天出遊不過幾小時,就被拖吊兩次,我想,再倒霉也不過如此吧?

No com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