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March 29, 2010

紅毯的那端。


星期天不太出門,待在家除了吃東西,就是看影集,第二季的家族風雲牽扯更多的人事糾結,除了原本的華客家族,又多了一些新人物,其中凱文的男朋友,算是第二季裡的一大精采。

凱文是個律師,而他的男朋友scott因為經濟不好,故和他一起同居。就在凱文忙著處理華客家族的事情,公司的投資失利,舅舅的酒醉撞車,還有弟弟的亂倫愛情等,都把它搞的精神疲累,那晚回到家,發現答應Scott幫忙要換的燈泡已經換好了,家裡面沒有壓力,期待他回家的是深愛他的人,一切是那麼的舒服,突然,發現到這簡單就是幸福,於是,他跪了下來,希望Scott和他一起走過下半輩子,Marry me,不再是印在衣服上的口號,而是一種承諾,一種行動。

我常在想,婚姻到底是一種怎麼樣的關係,是一種約束?是一種承諾?還是一種保護?到底兩個人需要達成怎麼樣的目標,才可以進入婚姻呢?會是像親密關係一樣嘛?先有肢體碰觸,時間久了,會親吻彼此,關係在親密一點後,可能會碰觸到性器官,進而達到契合。是不是要先交往一陣子,然後兩人同居,認識彼此父母和朋友,之後結婚就是下一個目標。是怎樣的時間點或機會點,兩人會有那衝動,決定下半輩子一起生活,我一直在找那個答案,可能我永遠也找不到。

晚上到了父母家,理所當然地又被問到婚姻,發現到婚姻離我好遠,甚至像是從我人生中選項自然地被刪除,沒有了婚姻,還可以擁有幸福嘛?突然,我開始懷疑了....

2 comments:

Anonymous said...

I have the same issue when I was your age. Time will give you an answer. Bless you.

someone who is watching you in hk
Philip

Max said...

agree so. time always gives me an answer no matter how hard the question is.

thanks for your advice and i will wait and se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