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day, February 15, 2009

V-day


星期六的台北市,人多的有點不像話,彷彿所有的情人都帶著另一半,走向市區向市人宣布,走在我旁邊的這位人士是專屬於我,請不要越界,因此,餐廳客滿,電影滿場,街道更是擠滿了成雙成對礙眼的情侶。要追究台北的情人節何時開始那麼熱鬧?就像是去追溯中秋節何時開始大家都在烤肉般一樣無聊,事實已經造成,追根究柢都變得毫無意義。

情人節前夕,在健身房的大廳認識了位新朋友,剛好單身的兩個人,就順勢在這個必須是兩個人才有資格過的節日裡,互相取暖。我們交談著,討論著彼此的生活,藉著這樣的討論,開始打量著雙方的價值觀,也偶爾幻想著未來可能的畫面。期間,我們對於目前台北的交友生態,有比較大的歧見,他認為台北現在很多小朋友,習慣性地出遊時要求對方付錢,或擺出一副我比較好看,所以請你買單的姿態出來,而我卻很不以為然的和他辯駁。我相信這社會一定存在著這樣的人,但我更相信,多數人是不會佔對方便宜的,大家都很堅持己見,卻也都沒有強有力的數據證明對方是錯的,最後他說,如果這樣的事件是發生在自己身上,就算數據顯示我是對的,那也都沒有意義。我沒有說話,悄悄地轉換了下個話題。

畢竟,事實已經發生,就沒有討論的空間了。

愛情果然很犀利,在離開的時候,順勢在價值觀上狠狠地畫上幾刀,留下傷口。那我身上的傷口在哪呢?

foto is the first starbucks store in the world. Ppl always say, the best lover is the first one, isn't it?

3 comments:

:: 子源 :: said...

不,我覺得大家都有個想法
最好的情人是別人的情人
其實最好的是那個還呆在自己身邊的情人

Anonymous said...

樓上的有這樣一句“古話”說的好:妻不如妾,妾不如偷,偷不如偷不着”

Max said...

well...i will go to look for a lover that always stays with m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