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March 23, 2006

Drug

Home party似乎是現在時下很流行的一種活動,對於裡面的景象十分好奇,但至今還沒有勇氣踏進去,昨晚,忽然夢到以前自己曾經和朋友在KTV中服了半顆E的景象,夢中的我,十分放鬆,感覺那時的感覺又回來了,只是我可能不會在回去了。

那是三年前的事情了,那時因為上班的同事有人在玩,那晚,大家就去聚會,就在最有名的KTV中,一進包廂感覺氣氛怪怪的,大家點的歌都很快,一看到我就很熱情,問我想不想試試看,好奇的我就這樣付出了我的第一次,雖然只是少少的半顆,花了200元,藥的感覺再半小時後來了。

一陣天旋地轉,燈光在閃,我全身軟軟的,平常不唱歌的我,變的每首歌都要唱,感覺燈光跟音樂控制了我的行動,頭不聽只換的轉動,越動越快,越動越HIGH,完全不能停止,我就靠著桌子一直搖擺我的身體,很熱很熱,心情卻是高漲的,一有熟悉的音樂就起身跟著節奏動,不在乎別人的眼光,儘管我是舞蹈白痴,我也豪務忌諱的唱歌,儘管我五音不全,當下,開心第一,形象完全拋在腦後了,唱唱跳跳搖搖擺擺了將近四個小時,也差不多午夜了,藥效感覺快沒了,朋友問說還要繼續嗎?我很篤定的說不要了,應該要回家了,於是,短暫的那被藥物控制的四小時,就被意識有點清楚有不太清楚的我給拒絕了,我知道,我不可以這樣,這樣會迷失,於是,付了該負的錢,拿了包包,我走向那出口,一個屬於自然的出口,雖然有點捨不得,勇敢的我,就這樣和迷幻掰掰了,那迷幻,現在還住在我腦海裡,只是,昨晚他偷偷地跑了出來,在我的夢裡。

一切都過去了,回一起那時的感覺,說真的還真的很難用筆墨形容,很多人每個週末一定得搖頭,說是放鬆自己逃避自己,也許,當下的幾小時會得到紓解,但是,一但藥效沒有了,剩下的只是更空虛,問我那時開不開心,說真的,超級開心,問我要不要在試試看,也許會想,但是,卻沒有勇氣了。

PS:本文章不鼓勵朋友吃藥,成年人有選擇的權利,也會對自己負責,做任合事,只要對的起自己,可以對自己所做的事情負責,我想就可以了!

2 comments:

Anonymous said...

嗯~~無言!!!

看了真得是一種好妙的感覺喔

Anonymous said...

你很勇敢
敢拒絕
敢寫出來

你是一個會對自己行為負責的人~
^_^

路過 ~~ 打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