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愛的縣長您好:
我是林口國小的教師,事情的經過是這樣的:
林口國小五月八日早上週會,教務主任突然宣佈六年八班老師協助林口鄉新土教材的美編工作,必須請假一個月,叫我(實習教師)去幫忙帶這一班級一個月,於是,星期二就去帶班,但一整天下來,發現自己能力不足,加上論文口試的壓力,覺得不能接下這個帶班的工作,後又因六年八班教師跟我說,他每週一二四會到學校來,剛好一二四就是學校開朝會的日子,故覺得事情有蹊蹺,故請另實習教師問負責鄉土教材的總編輯,問清楚美編的工作到底是怎樣,怎麼會需要一個月的公假,需要叫一實習教師去接一個班級,而後來得到的答案是沒有這項工作,因此,就跟主任說無法勝任,但沒有告知主任我已經知道沒有美編這工作,但主任居然口出威脅,說若我接不下此工作,兩人就只有撕破臉的話語,當下覺得委曲,但還是拒絕了這工作,當晚,主任打電話給我說日後不用再去學校了,但考量到沒有人去幫忙代班,告訴主任明天還是會去幫忙代課一天,也就是05/10,當天去學校後,幾位教師關心問我到底發生什麼事?說主任很生氣,心裡越想越害怕,於是就找了學年主任幫忙,結果後來談的結果是,我不用去代六年八班,至於以後要不要去學校,完全看我,但心裡怕主任在成績動手腳,我決定要去學校,但主任告知,若要來學校,只要半天就可以,不用在呆在班上了,呆在實習教師辦公室就可以,於是就這樣,過了兩個星期。
今天打電話回學校問成績,助教告知成績不高,發現成績只有75分,雖然是通過,但想想其他人都是90幾分,又自認在學表現不差,就越想越不甘心,同時也發現,協助幫我問鄉土教材那位實習教師成績也很低,所以覺得主任在整我和他。我的輔導教師就是是主任的先生,今天去直接問了分數的事情,老師很明白的告訴我就是因為這件事,因為我沒有幫忙,所以分數才會這樣。
寫信給縣長主要希望縣長可以幫忙幾件事,首先,
美編工作一個月的公假,是真是假,從有無代課費的經費的就可看出,我代課兩天,沒有簽任何的單據,但星期四和星期五請其他教師代課的單據,不是紅色公假代課單,卻是私人黃色請假單,另外,鄉土教材美編工作,怎麼可能連總編輯都不知道?真的有這樣的工作?還是讓六年八班教師請假回家看書以準備即將到來的教師甄試?
其二,實習教師的權益到底在哪裡?這點是很多實習教師的疑問,難道實習教師歸教學組管,就一定是教務處的資產嗎? 實習教師雖然沒有地位,但也不容被欺負,希望縣長可以協助幫忙瞭解,主任是否公器私用,假借鄉土教材美編工作,縱容他的學生請假回家,請不用支薪的實習教師幫忙,這樣不合理的事情,希望縣長可以幫忙處理。
ps,最後,信沒有寄出去,只能在自己的blog發發牢騷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