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Sex and the city 和 Friends而愛上紐約,時常想像自己走在中央公園的步道上,手拿著杯 Starbucks Ice Latte,口說著不流利的英文,和友人說說笑笑,或可以一個人悠閒的在Soho區逛街,幻想自己也有點那麼藝術的天份。因為電影和影集,我愛上了New York。有人說沒有去過NY,等於沒有去過美國,這話是過分了點,但不口否認,只要去過紐約,就一定會愛上它,愛上他的多元,愛上他的多變,愛上他的奢華,愛上他的簡單,愛上他根本不需要理由的,因為,他的名字叫做New York!
1 comment:
向左走 向右走 拍的台北
很不像台北說!!
可是 我還是很愛這個城市
雖然他有時候 很吵 很擁擠 人很多
但是也挺方便的 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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