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day, September 19, 2004

Gap

在美國的時候,最喜歡逛Gap了,除了便宜之外還是便宜,可以找到一件只要四塊美金的T-shirt,也可以發現到十元美金的褲子,每次去都感覺去尋寶,尋自己喜歡又便宜的寶,感覺很滿足,不花大錢又可以享受購物了樂趣,尤其去逛那種三層樓的最過癮不過了,記得在Mall Of America時,他有四間GAP店,有Men,Women,Kids,跟Outlet四種,每間都很大,衣服也都很多,所以說GAP是在美國最受到闔家歡迎,一點也不為過!

聽說,GAP最新一季的代言人要找慾望城市Sex and the City的Carrie( Sarah Jessica Parker),那我想更是讓全球的女性趨之若鶩吧,Sarah 最近才榮登全球的流行教母,所以,我想他一定可以為GAP帶來比以往更好的利潤,在美國,類似的牌子很多,像American Eagle,Old Navy,跟A&F等,雖然A&F在台灣好像很紅,不過,我還是最喜歡比較消費GAP,誰叫那個A&F瞧不起黃種人,不然,我想我也會去光顧!

3 comments:

FiFi said...

來問候!
我也曾買過GAP的衣服,但是SIZE都太大,唯一帶回台灣的是一件基本款V領針織衫,嗯…現在想起來有點後悔,但是GAP在美國,確實是很親民的一間店。

至於凱莉代言GAP,真是出乎我意料呢…我還以為她比較有可能出現在迪奧或是古馳的海報上。

Max said...

其實我也都買XS或S SIZE的
不然真的太大

我建議你可以買童裝
這樣可以省更多錢
只是款式就沒有那樣市場就是了

歡迎你 好久不見

FiFi said...

童裝,確實是當時朋友的選擇。
不過,就算是童裝,當季的也不便宜…